关于查海燕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关于查海燕任职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我校党政管理干部办法、《暨南大学党委关于查海燕同志任职的通知》(暨党组〔201639号),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查海燕同志任化学系系党总支委员、书记(副处级),任职时间从201697日算起。


中共化学与材料学院委员会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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