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到国(境)外参加学术活动和进行学术访问,无论经费来源,研究生均须于出访前办理暨南大学研究生出访申报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出访申报手续
研究生院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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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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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办 下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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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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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顺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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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申请表》中“研究生院”栏目以上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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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申请表》及邀请函(非英文的外文邀请函需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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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申请表》原件、复印件以及邀请函复印件于每周二、四上午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420室办理审批手续 |
(二)离校、回国等相关手续
1.研究生出访预计回校时间距预计毕业时间应大于3个月,否则一般不予办理出访手续。凡出访回校时间距离毕业时间少于 3个月者,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或者调整回校时间。
2.出访者回国一周内(寒暑假自动顺延),需携带本人护照及《暨南大学研究生回国(境)登记表》(在培养管理办下载区下载)至研究生院420室办理回国报到手续。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在校期间的出国(境)学习视为培养过程的一部分,如需延长在校学习年限,延长期间,学费、住宿、学业奖学金等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档案不在暨南大学的研究生原则上应回原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有关批件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备案。特殊情况,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委托函》,委托暨南大学办理相关手续。《委托函》须注明“同意派出”、并“委托暨南大学办理”等相关字样。
3.研究生因私出国(境),应在校历规定的假期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