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8-04-11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一、管理责任与开放制度

1.科研实验室实行以导师管理为主,研究生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大型仪器室实行以专职实验技术教师管理为主,助理管理员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助理管理员由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担任。

2.大型仪器室采取先预约登记,后进入实验室使用的方式。进出实验室需履行登记手续,主要对本院学生与教师开放,在保证本院学生与教师正常使用的基础上也可对全校开放。

二、穿著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三、饮食规定

1.禁止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四、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并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确认是否有危害。

3.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务必要在通风橱进行操作。

4.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的药品柜。

5.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6.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7.若须进行无人监督的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适当的考虑,且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的灾害。

8.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9.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倒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五、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作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作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六、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5 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4.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5.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查压力表是否正常,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七、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3.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5.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6.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7.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八、安全防护

(一)防火

1.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2.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3.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 CCl4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

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三硝基甲苯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三)防灼伤

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九、“三废”处理

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对实验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分类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或废弃,不能处理的交由专门机构予以处理。实验中,教师应加强指导和监督,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做到环保作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201710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