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新化学新材料”论坛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4-18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为提升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的知名度与学术影响力,增加院内教授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交流与合作,化学与材料学院拟开设“新化学新材料论坛”,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条,邀请报告应有利于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本学院科学研究的发展。

第二条,本活动由学院统一管理,邀请校外专家由院长审批。院内系列活动由学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进行统筹协助管理。

第三条,邀请对象:国内知名专家,如为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或本领域知名专家;院内报告邀请本学院资深教授、青年人才进行学术报告,活跃学术气氛,促进交流,增强合作。

第四条,报告邀请人需对学术活动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第五条,邀请人应认真填写“新化学新材料”论坛登记表,提交学院备案。涉及境外专家的,需由邀请人向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申请。

第六条,学院为校外知名专家支付讲课费标准为:院士3000元、其他2000元,食宿及交通费用由邀请人自行解决。

本规定由201731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新化学新材料”论坛报告登记表

报告人

  

报 告 时 间


职称/职务

  

报 告 地 点


单位

  

邀请人


报告题目

  

报告摘要(约200字):

  

  

  

  

  

  

  

  

  

  

报告专家主要学术经历及成就、与本学院的合作情况: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时请附上报告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