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的知名度与学术影响力,增加院内教授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交流与合作,化学与材料学院拟开设“新化学新材料论坛”,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条,邀请报告应有利于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本学院科学研究的发展。
第二条,本活动由学院统一管理,邀请校外专家由院长审批。院内系列活动由学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进行统筹协助管理。
第三条,邀请对象:国内知名专家,如为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或本领域知名专家;院内报告邀请本学院资深教授、青年人才进行学术报告,活跃学术气氛,促进交流,增强合作。
第四条,报告邀请人需对学术活动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第五条,邀请人应认真填写“新化学新材料”论坛登记表,提交学院备案。涉及境外专家的,需由邀请人向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申请。
第六条,学院为校外知名专家支付讲课费标准为:院士3000元、其他2000元,食宿及交通费用由邀请人自行解决。
本规定由2017年3月1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新化学新材料”论坛报告登记表
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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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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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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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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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约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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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专家主要学术经历及成就、与本学院的合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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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注:申请时请附上报告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