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7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工作安排以及相关的《暨南大学学术型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暨研〔2015〕17号)和《暨南大学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暨学位〔2013〕38号)文件。现将化学与材料学院评选2017年优秀学位论文的安排通知如下:
【温馨提示】
(1)评选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术学位的学位论文,以及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2)涉密论文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
(3)分为“学术型优秀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两个类别,前者由各学科组按照3%比例评选,后者按照学院教指委按5%比例评选。
(4)在10月18-25日的申请阶段,请有申请意向的学生或学生导师按照以下不同学科组或专业学位教指委的要求,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请有申请意向的导师和学生,以及相关学科组和教指委负责的老师,下载附件中的《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全文(其中包含通知正文和细则)进行了解。如有疑问可联系:
黄老师,化学楼202室,85221151。
附件1:暨南大学学术型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暨学位〔2015〕17号).docx
附件2:暨南大学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暨学位〔2013〕38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