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导师: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管理规定》,为提高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发挥研究生在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同时改善研究生学习生活条件,现组织研究生申请助教岗位。
一、岗位设置原则
“三助”工作应遵循自愿申请、统一安排、定期考核、适当支付报酬的原则;凡道德品行良好,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全日制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兼任“三助”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必须以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三助岗位不能兼任,每位同学不能同时兼任两份助管工作,或同时兼任助管、助教两个类别。一经查实,其岗位资格将予以取消。
担任全校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可设助教岗,根据不同课程、学生人数、每学期授课时数及单位岗位定编等综合因素设定岗位数。因为助教名额有限,原则上一位老师只分配一名助教。
二、工作内容
按主讲教师的要求,主要负责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指导实验和生产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考查阅卷等工作。
三、选聘办法和要求
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的要求,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或导师和系所推荐聘用方式,聘任期一般为一学期。申请研究生填报有关岗位的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导师、系、院同意,向聘用单位申请。
四、酬金来源
“助教”酬金学校配套二分之一,导师配套二分之一。
请符合条件,需要申请助教的老师,填写好《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授课教师填)》和本月《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考核表(岗位指导教师填)》,并组织自己的拟聘用助教填写《研究生三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助教”上岗信息表(学生填)》签好名,五份表格在3月23日(本周五)下午17:30前一起交到化学楼201曾老师处。
附件:
1.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通知
2.申请助教所需表格
化学与材料学院院办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