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按照《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学院(研究院、所)公用房有偿使用实施办法>和<暨南大学学院公用房有偿使用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暨通〔2016〕22号)及《关于催缴2015年度公用房有偿使用费的通知》文件要求,化学与材料学院需在2018年4月23日前完成费用上缴工作。
公用房有偿使用缴费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学校要求各学院必须认真执行,并将收缴情况纳入学院绩效额度核减系数中。目前,公用房有偿使用缴费工作加快推进,各兄弟学院已进行了相应缴纳,我院须加快执行,望老师们周知并予积极配合。
需缴费的公共房明细见附件1,请各相关老师填报内部转账单并签名后(收款账号:00215040)交至两系工作负责老师:廖小建(化学系)和文伟(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两位老师汇总至《2015年度化学与材料学院公用房有偿使用费明细表》(见附件2)。请各位老师在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前提交。
特此通知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