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及《《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7〕33号)》,我院作为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所属学院,已于上学期末已完成对各申请人相关材料的收齐、汇总和基本审核。
现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院要求,对学院对完全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可于2018年9月5日17点30前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我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黄老师020-85221151 E-mail:huangyu0201@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