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管理规定》精神,经导师本人申请,通过计算申请教师的课时量,院系领导开会讨论,最后确定本学期研究生助教指标分配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从2018年10月9日至11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联系人:曾老师,85222247,化学楼201室。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8年10月9日
发布时间:2018-10-09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管理规定》精神,经导师本人申请,通过计算申请教师的课时量,院系领导开会讨论,最后确定本学期研究生助教指标分配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从2018年10月9日至11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联系人:曾老师,85222247,化学楼201室。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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