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直属机关党支部:
为全面总结2018年来我院党建工作,特别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学校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地生根专项工作和基层党建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结合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宣传展示我院各支部和党务工作者先进典型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党支部中开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先进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全院各党支部,正式组织关系在我院、有一年以上党龄的党员(学生要求正式党员,无党龄时间限制),均可参加评选。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学校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地生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组织党员积极开展 “学习党的十九大”专题教育;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缴纳党费;积极配合从严治党的要求,排查失联党员;积极开展“党徽伴我行”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支部班子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进取,围绕 “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健全,党内生活正常,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带头学习十九大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勇于创新,带领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考学活动;热爱党支部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做好支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突出;带领支部党员勇挑重担,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得到党员群众的信任和认可。
三、评选程序方式
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对象各1名,评选材料交所属党总支审核后于2019年1月2日(周三)前报学院党委。报送材料包括:各类推荐表(纸质版)及补充说明材料送至化学楼201房,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760275536@qq.com。学院党委将于本学期第18周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评选表彰对象。
附件:1.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