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暂行管理规定》,经导师本人申请,通过计算申请教师的课时量,院系领导开会讨论,最后确定本学期研究生助教指标分配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从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联系人:曾老师,85222247,化学楼201室。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9年10月28日
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批复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xls.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