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十七条以及《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8年)的全日制本科生进行清退,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0年9月8日至9月15日止)。
受理单位:化学与材料学院
地址: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化材楼2021室。
电话:020-37331546。
电子邮箱:zoulingjun7075@163.com
学号 | 姓名 |
2012051566 | 张雪健 |
特此公示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