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组成员名单和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5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化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根据学校《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名单和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的通知》,我院相关工作开展安排如下:

  一、请两系报送被评估教师名单,名单范围包括:

  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不含教授)。

  申请英语授课(包括全英和双语授课)的教师。

  承担新课程教学的教师。

  各单位认为需要评估的其他教师。

  注:教师名单范围应包括非本单位成员但为本系本科生授专业课的所有教师。

  二、各单位报送评估领导组、专家组成员

  ()领导组成员包括:两系系主任、系书记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专家组成员要求:任期一学年,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评估专家须是为人正派、处事公平公正、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现任或退休教师。如相关人员岗位变动,两系应及时调换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请两系将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组成员名单,以及本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填写后(见附件),在1012日前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地址:番禺校区化材楼2021室,联系人:邹老师,37331546

附件1.2020-2021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组成员名单及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doc

 

化学与材料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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