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 (暨学位〔2017〕33号),及研究生院《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研究院)推荐、材料初审,研究生院复核,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教指委会议审议并投票通过,拟新增遴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3天,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徐老师,邮箱:huihuaxu@jnu.edu.cn。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