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批复公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发布时间:2021-05-11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暂行管理规定》,经导师本人申请,通过计算申请教师的课时量,最后确定本学期研究生助教指标分配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从2021513日至15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联系人:曾老师,020-37331537,番禺校区化学与材料学院楼F2032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513

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批复表(2020-2021第二学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