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暂行管理规定》,经导师本人申请,通过计算申请教师的课时量,最后确定本学期研究生助教指标分配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从2021年5月13日至15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联系人:曾老师,020-37331537,番禺校区化学与材料学院楼F2032。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年5月13日
发布时间:2021-05-11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暂行管理规定》,经导师本人申请,通过计算申请教师的课时量,最后确定本学期研究生助教指标分配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从2021年5月13日至15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联系人:曾老师,020-37331537,番禺校区化学与材料学院楼F2032。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年5月13日
关注我们 FOLLOR US
Copyright © 版权所有:©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粤ICP备 12087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