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院内各单位

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22年1月4日~1月13日举行。各教学单位要在遵照执行《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依情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期末考试方案,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同步考试等方式,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学院12月9日发布的《化学与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学校考试规定,做好命题工作,制定线上考试实施方案,做好试卷保密、评阅、试卷分析工作,召开考试工作会议,明确教师职责,组织学生学习考试有关规定。

二、落实监考工作

(一)各位老师要做好各项监考准备工作,主考教师要确保试卷的质量和数量。

(二)线下考试的,请监考教师务必按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严格执行清理考场工作,检查考生证件,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在考前宣读《考场纪律》(见附件1)。

(三)线上考试的,要提前向学生们公布考试方案,明确流程和要求,在考试开始前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考前打卡签到、身份验证、设备调试、考试环境监察、考试纪律提醒等。条件允许的,可要求学生使用双机位监考。

(四)在监考期间,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过程中请勿玩手机、看报、改卷等,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于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给予警示,对不听劝告者,做好情况记录和证据保留,并及时通知巡考人员。

三、加强巡考工作

期末考试期间,院、系领导须到各考场巡视,请两系根据《化学与材料学院领导期末巡考安排》(附件3)做好期末巡考工作请巡考人员在巡考当天17:00前,填写《化学与材料学院领导巡考情况统计表》(附件4),交至学院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学生因特殊原因申请缓考,应在新教务系统提交申请,并打印《缓考申请记录单》和《缓考申请》(《缓考申请》在本科生院网站--下载服务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上交学院教科办。缓考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4日。不受理双学位班课程的缓考申请。

)考生须持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遗失证件的,请及时到发证单位补办证件或开具身份证明。无证或证件照片模糊不清、无法确定考生身份信息的,监考教师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

学院工作联系人:邹灵君,37331546.

 

附件:

1. 考场纪律

2. 化学与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监考表)

3. 化学与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领导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4. 化学与材料学院巡考情况统计表

期末考试附件.rar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