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质量院系评估工作的通知》,我院相关工作开展安排如下:
一、请两系报送被评估教师名单(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范围包括:
1.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
2.申请英语授课(包括全英和双语授课)的教师;
3.承担新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4.学院认为需要评估的教师,如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等。
注:教师名单范围应包括非本单位成员但为本系本科生授专业课程的所有教师。
二、请各单位确认评估领导组、专家组成员名单
1. 领导组成员包括:两系系主任、系主任助理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2. 专家组成员要求:任期一学年,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评估专家须是为人正派、处事公平公正、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现任或退休教师。如相关人员岗位变动,两系应及时调换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如未调整,将按照第一学期领导组、专家组成员名单安排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1)专家组
组 长:白 燕
成 员:曾向潮 张渊明 屠 美 李风煜 朱 毅 唐 渝 陈登洁
饶华新 于 涛
(2)领导组
组 长:李 红
成 员:李 丹 邵桂珍 陈填烽 周小平 陈文举 高庆生 查海燕
李立华 容建华 曾 戎
请两系确认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组成员名单,以及本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见附件),在3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地址:番禺校区化材楼2021室,联系人:邹老师,37331546。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doc
化学与材料学院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