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2017学年考试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全院教师:

    根据学校规定,所有考试材料(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理论课试卷等)需在课程结束后收取。请2016-2017学年有教学任务的老师,于930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交至化学楼202室,联系人:邹老师,电话:85221151

    特此通知

  

化学与材料学院办公室

2017920

附件:

1. 理论课上交材料

1)考试命题审批表(1份)

2)有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的试卷(直接写在试卷上)1份,AB卷分别提供标准答案

3)考场报告单(1份)

4)成绩单(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里打印2份)

5)试卷分析(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里打印1份)

6)学生试卷(按成绩单顺序排好)

7)空白试卷(AB卷各1份)

8)双向细目表 (1份)

2. 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等非考试科目提交材料

1)成绩单

2)实验报告(按成绩单顺序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