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关于第七周实验课堂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19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根据《化学与材料学院关于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精神,4月16-18日,学院组织人员对第七周实验课堂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时间:4月17日(周二)4月18日(周三)下午2:00-4:30

二、基本情况

(一)考勤情况

所有任课教师、实验员、助教均能准时到岗,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开展工作。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基本齐全,仪器设备状态完好,药品器材准备到位,实验室环境良好。实验课程相关教材、讲义均在课前发放给学生。

(二)巡查情况

任课教师全体到岗情况良好,对检查人员来访热情欢迎,体现了较为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

在巡查过程中,检查组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教师未全程在实验室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存在对学生实验指导不足,或学生实验操作不够规范产生危险的隐患。

2.发现部分教师在实验区的办公室聊天、吃东西等情况,违反了学校《暨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暨南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规定》。

(三)评选结果

次实验课程检查示范课程:《无机化学实验》,杨芳、张珠宝;《有机化学实验》,张金梅、赵冰心、谢瑜珊。

三、检查组建议

1.化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加强对任课教师宣讲,学习有关本科教学管理规定(附件1-3),于2018年4月28日(下周六)上午12:00前上报学习情况(含图片)。

2.  学院将继续不定期开展实验课堂检查工作,检查督促整改情况落实。欢迎全院教师、学生对实验课堂教学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3.  如在检查工作中,再次发现任课教师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将按照《暨南大学教学事故等级认定办法》(附件4)处理。

附件1:关于印发《暨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暨教〔2007〕99号).doc

附件2:关于印发《暨南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暨教〔2007〕14号).pdf

附件3:关于印发《暨南大学本科教学停、调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暨教〔2005〕54号).pdf

附件4:暨南大学教学事故等级认定办法(暨教字〔1999〕48号).pdf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18年4月19